关于视觉作业台灯性能认证执行新版技术规范及认证规则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19-06-04
关于视觉作业台灯性能认证执行新版技术规范及认证规则的通知
2017-01-11


信息来源: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

http://www.cqc.com.cn/www/chinese/c/2016-11-03/540261.shtml

各相关认证企业:
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英文缩写CQC)于2016年11月2日发布并实施了新版视觉作业台灯性能认证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。

一、 执行 CQC1601-2016 《视觉作业台灯性能认证技术规范》的要求:

(一)自公告之日起,认证委托人可按照CQC1601-2016《视觉作业台灯性能认证技术规范》申请认证;CQC将采用CQC1601-2016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;

(二)对于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,证书持有人应在新版技术规范实施后、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,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的申请,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新版技术规范实施的检测,合格后CQC将为其换发新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;

(三)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7年11月2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CQC将予以暂停。2018年2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CQC将予以撤销。

二、 认证规则的修订内容

(一)适用范围、检验项目和监督抽样依据认证技术规范进行调整;

(二) 认证单元划分要求中,将可调光和不可调光,以及可调色和不可调色均分开;

(三) 修改了送样样品数量、差异试验样品的检验项目、例行检验项目及确认检验项目;

(四)证书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,删除复审相关内容。

三、 联系电话

010-83886494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国质量认证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11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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